七月流火,蝉鸣聒噪。
青云村的老槐树下,三婶王翠花正扯着嗓子喊:“不得了了!林家那小子又把赵寡妇的魂给勾走了!”

村民们呼啦啦围上去,就看见赵翠兰直挺挺躺在竹椅上,面色潮红,呼吸急促,嘴角还挂着一丝不明液体。
林风蹲在她身边,手里捏着三根银针,头也不抬:“赵婶子这是心火亢盛,气血上涌,谁再喊一句‘勾魂’,我现在就走人。”

人群瞬间安静。
三婶讪讪闭了嘴,眼睛却瞪得溜圆——谁不知道赵翠兰守寡五年,是村里出了名的烈性女子,平日里连男人的衣角都不让碰。可现在,林风的手正按在她锁骨下方三寸的位置,赵翠兰不仅没骂人,反而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。
银针落下,赵翠兰浑身一颤,猛地睁开眼。
她看见林风的第一句话,让在场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:“林风……我梦见你了。”
村民们面面相觑,三婶的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。
林风面不改色地拔针,声音清冷:“赵婶子,您这是肝郁化火导致的梦魇,我开三副药,早晚煎服,三日后便无大碍。”
他说完起身,背起竹篓就要走。
赵翠兰却一把抓住他的裤腿,眼眶泛红:“林风,我知道你看不上我这样的……可我这五年来,只有在你面前才觉得自己是个活人。”
林风脚步一顿,弯腰轻轻拨开她的手:“赵婶子,医者父母心,您别多想。”
他走得干脆,留下赵翠兰坐在竹椅上,望着他的背影痴痴发呆。
三婶凑上去,压低声音:“翠兰,你不会真……”
赵翠兰擦了擦眼角,忽然笑了:“三婶,你不懂。他刚才那三针,比我死去的男人给的三年都管用。”
这话传出去,半个村子都炸了。
等林风走到村口,已经被十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堵了个严实。
“林风,我头疼!”
“林风,我心口疼!”
“林风,我哪儿都疼!”
林风扫了一眼,最前面站着的是村长的女儿苏婉清,青云村第一美人,刚从省城读大学回来。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,长发披肩,确实好看,但眼神里的算计太过明显。
“苏小姐,您哪里不舒服?”林风问。
苏婉清咬了咬嘴唇,竟然直接解开领口的两颗扣子,露出精致的锁骨:“我这里……闷得慌,你帮我看看?”
人群瞬间沸腾。
几个年轻小伙子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,有人吹口哨,有人起哄:“林风,这可是村长千金,你有福了!”
林风却没动,目光平静地看着苏婉清:“苏小姐,您的心悸是因为熬夜刷剧、饮食不规律导致的假性心脏病,回去早睡早起,三天就好。不需要扎针,更不需要脱衣服。”
苏婉清的脸色瞬间涨红。
她是村长千金,从小被人捧在手心,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拒绝?而且她这次回来,本就是听说林风的医术了得,想借机接近他——谁不知道林风虽然是个山野郎中,但长得比城里明星还好看,一米八几的个头,剑眉星目,一双修长的手比钢琴家还漂亮。
“林风,你别不识好歹!”苏婉清恼羞成怒。
林风淡淡一笑:“苏小姐,我是郎中,不是鸭郎。您要是真有病,我治;您要是别有用心,请回。”
这话说得太直白,苏婉清气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转身就跑。
三婶在后面咂舌:“林风啊,你这孩子,苏婉清你都看不上,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?”
林风背起竹篓往山里走,头也不回:“三婶,我的事您别操心。”
他没说的是,三天前他上山采药时,在青云山的深处遇见了一个女人。
那女人浑身是血地倒在悬崖下,一身名牌被荆棘撕得破烂,但依然掩盖不住她身上那股凌厉的气场。林风检查她的伤势时,发现她肋骨断了三根,内出血严重,换做常人早就死了。
她用最后一丝力气抓住林风的手,声音微弱得像蚊子:“救我……我给你一个亿。”
林风当时就笑了:“大姐,我这是山野小庙,不收大钞。”
但他还是救了她。
银针封穴,续命三小时;草药外敷内服,止血生肌;整整三天三夜,林风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,用自己的真气帮她疏通经脉。
第四天清晨,女人醒了。
她睁开眼的第一件事,是盯着林风看了足足一分钟,然后问了一句让林风愣住的话:“你有女朋友吗?”
林风当时正在熬药,差点把砂锅打翻:“大姐,您这脑震荡还没好?”
女人摇头,撑着身子坐起来,露出一个极其认真的表情:“我叫沈寒烟,是沈氏集团的董事长。我的命是你救的,按照江湖规矩,我以身相许。”
林风这才注意到,这女人的五官精致得不像话,即便蓬头垢面、脸上还有干涸的血迹,依然能看出底子极好——高挺的鼻梁,薄而性感的嘴唇,一双狭长的凤眼里带着与生俱来的倨傲。
但林风更在意另一件事:“沈氏集团?那个福布斯榜上的沈氏?”
“嗯。”沈寒烟点头,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,“我的资产大概八百亿,如果你觉得少,我可以再谈。”
林风沉默了三秒,然后说:“药好了,趁热喝。”
沈寒烟盯着他看了很久,忽然笑了:“你果然和外面那些男人不一样。”
她这一笑,整个山洞都亮了。
林风别过脸去,心跳快了半拍——不妙,这女人的笑容有毒。
接下来的日子,沈寒烟住在林风的老宅里养伤。她表面上是个身家千亿的女总裁,实际上连鸡蛋都不会煮,第一天就把厨房烧了;她不会用柴火灶,把一锅粥熬成了碳;她甚至不知道怎么拧干毛巾,每次洗完脸地上都是一滩水。
但这个女人学东西快得吓人。
第三天,她已经能煮出一锅像样的白粥;第五天,她学会了用银针给林风当助手;第七天,她甚至能背出《黄帝内经》的部分章节。
更让林风头疼的是,这个女人越来越不安分。
“林风,我后背的伤口痒,你帮我看看。”沈寒烟趴在床上,衣服撩到腰际,露出一片光滑的脊背。
林风只看了一眼就移开目光:“伤口愈合正常,不要抓。”
“那你帮我涂药。”沈寒烟的语气理直气壮。
林风深吸一口气,拿起药膏,尽量让自己的手不要抖。可沈寒烟突然翻过身来,一把抓住他的手腕,那双凤眼里带着狡黠的笑意:“林风,你的耳朵红了。”
林风抽回手,站起来就走:“药在桌上,自己涂。”
“你跑什么?”沈寒烟在后面笑,“我一个女人都不怕,你一个大男人怕什么?”
林风在门口顿住,回头看她:“沈寒烟,你是身家千亿的女总裁,我只是个山野郎中。你的保镖团队大概正在满世界找你,等他们来了,你就走了。所以,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。”
他说完就进了厨房,背影笔直而决绝。
沈寒烟的笑容慢慢消失,她低下头,看着手腕上林风给她系的红绳——那是林风用草药泡过的,说是能安神定气。
她轻轻摩挲着红绳,声音很轻:“可我已经不想走了。”
当天夜里,三辆黑色奔驰驶进了青云村。
车上下来八个黑衣保镖,领头的是一个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,他看见沈寒烟的那一刻,眼眶都红了:“沈总,可算找到您了!这七天,整个省城都翻过来了!”
沈寒烟站在老宅门口,回头看了一眼屋里的林风。
林风正在收拾药箱,头都没抬:“走吧,你的世界在外面。”
沈寒烟咬了咬嘴唇,忽然大步走回去,一把夺过林风手里的药箱,从里面翻出那套他用了十年的银针,塞进自己包里。
“这是我的诊金。”她说。
林风皱眉:“那是我师父传给我的。”
“所以你会来找我要回去。”沈寒烟笑了,笑得像个偷到糖的小女孩,“林风,我在省城等你。你要是敢不来,我就把这套银针扔进太平洋。”
她转身上车,车窗摇下来的瞬间,林风听见她说:“还有,你的耳朵又红了。”
车队扬长而去,留下林风站在原地,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耳朵。
三婶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,眼睛亮得像探照灯:“林风,那个女的是谁?我看她那排场,比咱们县长都大!”
林风没说话,转身进屋。
三婶在后面追着喊:“你倒是说话啊!我看她看你的眼神,跟赵寡妇一模一样!你小子是不是在外面惹了什么风流债?”
林风关上门,靠在门板上,心跳如擂鼓。
他低头看着空荡荡的掌心——刚才沈寒烟夺药箱的时候,指尖碰了他一下,那触感冰凉柔软,像一片羽毛落在心尖上。
“沈寒烟……”他念了一遍这个名字,忽然笑了。
而此刻,省城最顶级的私人医院里,沈寒烟正躺在VIP病房,让医生做全身检查。
主治医生看着CT片子,手都在抖:“沈总,您断掉的三根肋骨,竟然在七天内愈合到这种程度?这不可能!按照正常医学,这种程度的骨折至少需要三个月!”
沈寒烟把玩着手里那根银针,嘴角微微上扬:“所以我得把那个小神医抓回来。”
主治医生一愣:“抓?”
沈寒烟将银针凑到鼻尖,上面还残留着林风身上淡淡的草药味。她闭上眼睛,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:“不管是绑也好,骗也好,我一定要让他来省城。这个男人,我要定了。”
窗外,城市的霓虹灯亮了。
而在青云村的老宅里,林风正对着一盏孤灯,翻看师父留下的医书。
医书的最后一页,师父用蝇头小楷写着:“徒儿,你命格奇特,一生桃花不断,但切记——唯有真心,方能渡你。”
林风合上医书,目光落在桌上——沈寒烟走前,在他的茶杯下压了一张纸条。
纸条上只有一个地址,和一串电话号码。
末尾画了个笑脸。
林风盯着那张纸条看了很久,最终还是拿起手机,拨出了那个号码。
电话接通的一瞬间,那边传来沈寒烟带着笑意的声音:“比我想的慢了三十七分钟。林风,你是不是舍不得那套银针?”
林风靠在椅背上,望着窗外的月亮,声音低沉:“沈寒烟,你的伤还没好全,我明天来省城复诊。仅此而已。”
“仅此而已?”沈寒烟笑了,笑声像夜风拂过银铃,“好,那我也告诉你一件事——你救我的那天晚上,我其实已经死了三分钟。心脏停跳,呼吸全无。是你的银针把我从阎王手里抢回来的。”
林风的手指微微收紧。
“所以林风,”沈寒烟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很轻,“我的命是你的。不管你承不承认,这辈子,我都赖上你了。”
电话那头传来嘟嘟声——沈寒烟挂了。
林风握着手机,怔怔地坐了许久,最后无奈地笑了。
他起身,开始收拾行李。
竹篓、草药、换洗衣服……还有那本师父留下的医书。
窗外的月光洒进来,照在桌上那张纸条上。
纸条背面还有一行小字,是沈寒烟用口红写的:“林风,省城见。到时候我会让你知道,什么叫真正的风流。”
林风看了一眼,把纸条折好,揣进兜里。
山野的风吹过,带着夏夜的清凉和不知名的花香。
他知道,从这一刻起,他的人生要翻篇了。
而那个说要“以身相许”的女总裁,大概是他行医生涯中,最难治的一个病人。